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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修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4-11  

各学院(部)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【201536号)文件精神,持续深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,深化721培养模式改革,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业理念,经与超星集团合作,精心选取4门课程供学生选择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课程简介

课程名称

学时

学分

限选人数

主讲人

单位和职称

大学生创业基础

32

1

100

李肖鸣

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创业培训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

网络创业理论与实践

32

1

100

 

人社部网创项目高级培训师、淘宝大学讲师

创业创新领导力

32

1

100

陆向谦

清华大学  特聘教授

创业精神与实践

32

1

100

李玲玲

同济大学  教授

二、选课时间与方式

选课时间:2016412-426

选课方式:登录教学平台进行选课,每名同学只能选一门课程。

三、教学组织及考核方式

学生选课成功后,于54日凭学号及密码登录学习平台完成信息完善,开始在线学习(学习网址后续通知),学习时间为54-624日,学习期间,每门课程将配备1-2名辅导老师,在线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情况,参与在线答疑,定期召开座谈会,进行学习总结与反馈。学习结束后,参加在线考试。通过后记录1个学分,纳入公选课学分。

四、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选课动员工作

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,广而告知,积极动员有兴趣的学生按期选课。

 

教务处

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