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选修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04-11
各学院(部)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【2015】36号)文件精神,持续深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,深化721培养模式改革,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业理念,经与超星集团合作,精心选取4门课程供学生选择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课程简介
课程名称 |
学时 |
学分 |
限选人数 |
主讲人 |
单位和职称 |
大学生创业基础 |
32 |
1 |
100 |
李肖鸣 |
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创业培训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 |
网络创业理论与实践 |
32 |
1 |
100 |
聂 兵 |
人社部网创项目高级培训师、淘宝大学讲师 |
创业创新领导力 |
32 |
1 |
100 |
陆向谦 |
清华大学 特聘教授 |
创业精神与实践 |
32 |
1 |
100 |
李玲玲 |
同济大学 教授 |
二、选课时间与方式
选课时间:2016年4月12日-4月26日
选课方式:登录教学平台进行选课,每名同学只能选一门课程。
三、教学组织及考核方式
学生选课成功后,于5月4日凭学号及密码登录学习平台完成信息完善,开始在线学习(学习网址后续通知),学习时间为5月4日-6月24日,学习期间,每门课程将配备1-2名辅导老师,在线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情况,参与在线答疑,定期召开座谈会,进行学习总结与反馈。学习结束后,参加在线考试。通过后记录1个学分,纳入公选课学分。
四、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选课动员工作
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,广而告知,积极动员有兴趣的学生按期选课。
教务处
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