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拟对欧阳秋子同学做退学处理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15-07-08
欧阳秋子,女,二O一O年九月考入我校产品设计专业学习,学号1010721328,现为我校12工设艺2班学生。该生于2015年2月开学至今未到校报到,期间未办理手续无故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。
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章第五节第二十七条第4款、第5款,及《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湖工大教[2012]5号)第十章第五十条第五款、第六款、第七款,拟对欧阳秋子同学做退学处理。现给予公示,公示期五天(7月8日至7月14日),如对公示有异议,请于7月14日前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(科技楼103室)反映,逾期不予受理。公示期结束直接按退学处理。
教务处
2015年7月8日